纪律、圣经、246号房,是典狱长诺顿在他们这些新人进入肖申克时第一次训话提到的三个重点。
“我只信两样东西,纪律和圣经。
把信仰寄托给上帝,把贱命交给我。”
这是他的原话。
“不要去招惹246号房的人,这是善意的提醒,也是警告。”
在诺顿如同演讲一般的发表中安迪杜弗伦混沌的脑子里也只记得这两句话。
监狱的生活就如同提线木偶一样,做任何事都要报告、排队,每天都要工作满规定的时间,早晚还要查房,熄灯也有固定的时间。
生活在这一片规划好的范围内,几乎没有娱乐的地方。
除了每周可以一部老住户已经不知道了多少遍的电影。
饭菜散发着廉价的馊味,甚至可以从里面找到白白胖胖的虫子。
总的来说这一天,他跟着其他人做事,监狱里的反差令他的心情也沉重起来。
接下来几天他都按规矩把活做好,也不跟人交谈,不是他冷漠,而是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其他囚犯相处,他的教养也让他对所有人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再者,他也在借助忙碌而规律的工作暂时让自己的情绪缓过来。
而在其他人眼底,他很特别,冷淡又傲慢。
监狱里没有人会主动和一个一直适应不了监狱的人交朋友。
新人惶惶不安,老人不肯自降身份,他们在观望,安迪什么时候会低头。
和他们一样陷于泥潭。
在监狱里待了两周,晚上回到房间,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动静。
安迪犹豫了会,还是站在铁门往外去。
所有人都回到了房间,但此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扒在铁门上,表情兴奋地挥手、吹口哨、欢呼,丝毫不惧怕狱警。
而令他奇怪的是,平日里早就挥舞着黑棍怒骂的狱警却并没有制止他们的行为。
他扭头过去,到两个狱警跟在一个少年的后面,不像是压着犯人的警官反倒像是跟班似的。
那个少年,安迪有些犹豫,应该是少年,因为他的身材太过纤细,相比于其他人个子也有点矮。
他的面容稚嫩,东方面孔显得他的面部线条柔和,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右脸颊有一条长长的浅淡的疤痕,俊俏中带着些许痞气,微微翘起的短发着有些俏皮。
上身穿着黑白条纹t恤搭着一条灰色长裤,脚踩黑色长筒靴,脚腕和手腕都戴着手铐链子,可是他却没有一点作为囚犯的自觉,披着一件毛领黑色外套,走起路来十分悠闲自在,就像是在逛自家的花园,加上囚犯们热烈的欢呼声,简直就是黑道大佬巡逻自己的领地一般。
想到这个,安迪不自觉笑了笑。
他还听到隔壁的人喊着少年的名字“梅尔菲森”
顺带着吹了一声口哨,“欢迎老大回来”
“欢迎老大回来”
“欢迎老大回来”
所有人都高声叫着,顿时监狱里回响着这一句话。
他清楚的到狱警忍耐却忌惮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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