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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酒与北戴河》作者:耳耳刀【完结+番外】

文案:

互攻,互攻

“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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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

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

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

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

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

我是他明知伤身,还抽了一辈子的北戴河。

外冷内热别扭酷哥x憨批怼精疯球美人

朱丘生(孬蛋)x卢子卯(傻帽)

1v1,he

食用指南:

1、互攻,前期,后期年上

2、第一人称

3、文里语言乡土市侩,不咋好听

4、

5、嘿嘿,中篇中篇,存稿多多

第1章序·傻帽日记

傻帽日记

2月14日天气晴

情人节前夕,公司的同事们都在给对象准备礼物,我也想给朱丘生准备一个,思来想去,不如写写我们俩之间的故事,结果一落笔就收不住,写了又臭又长十万字,硬生生把情人节礼物写成了人生回忆录。

朋友罗明看到了,说你这都能发本书,我说那就发呗。

结果又在名字上犯了难,我说就叫我和我哥的小二十年爱恨情仇,他嫌土。

最后临时抱佛脚看了点文学作品,决定采用一种浪漫的说法,也就是你们看到的那种。

罗明觉得不错,认定这是种借物喻人的手法(我们俩文学素养都不高),至于朱丘生嘛,他看见字就脑仁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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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说∠(?」∠)_

第2章二年级,坐井观朱

朱孬蛋说自己是铁渣渣,我是他的金疙瘩。

他说铁渣渣活该掉在山里烂了都没人发现,金疙瘩就算埋在土里久了,摸出来擦擦还能亮。

他说,我没什么好的,你出去吧。

我说,我不,我要死在山里,埋在他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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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朱丘生,他是深不可测的黑,我是乏善可陈的白。

这么说可能太文艺了一点儿,具体的讲,就是他身上的泥一层压着一层,埋汰得连个人样都认不出来,我穿着棉质的小白衬衫条绒裤子,脸蛋儿干净地像个刚扎的纸人。

至今我都没明白,是不是身上越脏地位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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