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回来带着私人性质,阮闵也就没有穿着军装,而是穿着一身白色衬衣黑裤子。
这打扮在城里很是普遍,但是在乡下就非常时髦显眼了,更别说他冷峻的长相,和鹤立鸡群身高体格
即便他们远远停了车低调走过来,那也是非常打眼了
一路上,走到哪里都是好奇的目光
好在阮闵见惯了人,这点关注,他全当没有,继续淡定地在镇上走着,观察着周边的人。
今天应该是赶场,来往的人还挺多的,大部分人穿着灰扑扑打着补丁的衣服,但是脸上还是带着笑容,可见对生活还是满意的
“闵,闵娃子?”
走着走着,熟悉的名字让阮闵回了头,他看到一个六十岁上下的老人家。
她头发有些白了,但是精神头很好,手上提着个篮子,有些迟疑地看着他
“真的是闵娃子?”
庄婆婆又重复了一遍,迟疑的,又带着大大的惊喜走了过来
“真的是你啊?你幺爹上次跟我说我还不信,你,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抱歉,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请问你是?”
阮闵低头看着她,觉得她很熟悉,但是又有些陌生
“我是你幺妈啊,阮太阳家咧,你应该看到他了噻?你小子,我就说还在的话啷个不回来,伤到脑袋了啊?好些了没得?你
()忘了啊(),你小时候是在我们屋头长大的咧……
庄婆婆立马就热情地和他说了起来(),那叫一个激动
而她还只是个开始,有了她为中介,周围好些刚才瞅了半天的人逐渐也围栏过来,七嘴八舌的,都是对阮闵有印象的人
乡下消息穿得快,大家十里八村连名带姓的,随便找两个人来,那中间总是沾亲带故能找出个认识的人来。
尤其是阮闵,他这身高这模样,在附近还是有名气的,更别说他还有秦言她们这般厉害出名的妻女,以至于他这些年总是会被提及
好些人都说他命好,在外面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就算了,他人没了这么多年她还给他守着,他要是还不命好,谁命好?
对此,阮闵面不改色,但是心里也是非常赞同的
他现在也觉得自己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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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闵并没有在乡下待太久,就这走哪都有人脸熟,从他小时候和猪抢吃的再到后面十来岁刚长好差点被抢婚入赘,再后面他灰溜溜跑到城里去找活,娶了漂亮媳妇生了漂亮女儿的
一个人两个人能编故事,十个人百个人
论谁也不能怀疑这点
更别说,除了村子里的那些人以外,县城也有人能证明他是阮闵。
就是之前秦言她们去买米面粮食的粮铺张老板,阮闵以前从劫匪手里救过他,那还是很难忘的
太多太多的人也太多太多的事
阮闵本来就对此事没有怀疑,这么走了一趟,把此事落到实地不说,甚至还找到了一种久违的熟悉感
他在这边长大,他在这边有认识的人,他在这边还有地
虽然这地过两天就完全收归上去,又成了集体了
但是他还有房子,那是秦言她们回家以后修的房子,是她们住了七八年的、到处都是她们生活痕迹的房子
阮闵一寸寸打量房子,一步步走过村子,一点点找到了自己的
坟墓
还挺新奇的,也挺心酸的,他都可以想象母女几l个每年是如何过来扫墓又是如何念着他这个‘逝去’的人,也能想到她们知道自己还活着时候,那复杂的心情
阮闵心情复杂,一路听着大家夸赞秦言她们一家子有多能干多厉害,他就更不是滋味了
能干厉害是好词,但是也意味着吃的苦更多
阮闵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们,这边差不多了以后就打算直接离开,不过走之前遇到了点小问题,一行人就耽搁了下来,不得不等到第二天再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