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曼抿唇凝立着,周身的气势霜冷。
提到“父亲”
一词事,他略有反应,也隐隐感到爱德华设了一个陷阱。
但他终归只说:“随你。”
冷淡的嗓音说完就抽身走人,并不欲与他多说。
爱德华摩挲着下巴,沉静思索。
问题好像比想象中的还严重一些,看来还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
若不是泽曼不允许,他都想试试看预知一下泽曼的未来了。
除非是为了寻人救人,其他时候他一般不会主动去窥探别人的未来。
哎呀,这个弟弟还真是令人操心。
自己年龄稍长一些,爱德华一直将泽曼看做弟弟,这种时候实在无法视而不见。
爱德华内心百转千回,脸上还是挂着“呀咧呀咧”
的笑容,走进狩猎小屋,找到阿尔宾。
“小阿尔宾,走!
我带你看看魔法!”
阿尔宾兴冲冲跑过来,拉着他的手,满脸期待。
路上爱德华问了问他对魔法的了解程度,惊讶发现他甚至连魔法元素有哪些属性都不知道,完完全全的新手。
他揉搓着阿尔宾手感极好的小脑袋,介绍道:“魔法有七种属性的元素,分别是地、火、风、水、电、光、暗,你和哪种元素亲和性较高就必须由神殿来检测了。”
阿尔宾想到自己的魔法天赋,被评价说和泽曼差不多,总觉得自己天赋平平。
他担忧道:“那要是没有元素喜欢我,我就不能学魔法了吗?”
“也不一定。”
爱德华说,“如果元素亲和性不如意,但自身魔力比较强大,也可以专修魔力,用以加固肉-体或释放魔法充作剑技,同样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就像这样——”
他身周弥漫着金绿色的魔力,气场瞬间转变。
抬起手臂,一道金绿色月牙形的魔力刃在他手掌前凝聚。
阿尔宾屏住呼吸,只见爱德华手掌猛地向下一压,绿色月牙刃便呼啸而去,掀起一道疾风,所过之地都被轰然划出一道深深的尖刺型沟壑,像被无形的斧子劈开地面,碎裂的草屑被疾风高高扬起。
鼻尖充斥着青草的芳香,阿尔宾两眼放光地看向爱德华。
“好厉害!
!”
泽曼先生的朋友居然这么厉害吗?!
“这真的不是魔法吗?”
爱德华自信一笑:“当然不是,这只是将魔力具现化后放出而已,优点是不用吟唱,缺点是一般没办法释放太远,类型不多,如果有武器加持力量会更加强大,比较适合近战和防御。”
阿尔宾迫不及待询问:“那魔法是什么样子?”
“所谓魔法,就是通过自身的魔力,去操控自然界中蕴含的七种元素,以魔法的形式释放出来。
因此可以做到一些单靠魔力无法做到的事情,比如——”
作为展示教学的一部分,他开始吟唱起来。
阿尔宾也睁大双眼充满期待。
直到,他听到了爱德华咏叹调的吟唱词。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