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狩猎小屋住了三天,阿尔宾和泽曼等到了镇上过来的商人,搭乘对方的板车离开这座边境村落。
“你们要去玫瑰王国?那可是大陆最南端。”
商人听到他们的目的地,有些惊讶。
此前泽曼简单给阿尔宾画过一份地图,此时阿尔宾脑中有些许地理概念。
这片异世大陆地形奇特,形状酷似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
荆棘城就位于老鹰的胸腔心脏部位,边境村在心脏偏东北一点的位置,而他们的目的地玫瑰王国则在最南端,是老鹰的尾羽部分,距离不短。
隔着采购来的农作物,坐在前面驾车的商人扬声道:“虽然我能把你们送到镇子上,但你们最近也不可能找到去南方的商队。”
阿尔宾疑惑:“为什么呢?”
“这里,”
他指了指地面,“现在是10月,我们所在的葎草王国即将举行狂欢节,这是一年一度,全民狂欢的大节日,无数的商队北上前来,都去都城了,就赶着在这段时间出售货物,现在自然没有人去南方。”
“狂欢节?”
阿尔宾没听说过这个。
“原本是酒神殿在冬日来临之前,为酒神万恩准备的盛大祭仪。
但我们葎草王国有众多酒神信徒,现在也渐渐成为了全国的大日子。”
商人一转头,见到稚童眼里闪着好奇的光。
“会有好吃的吗?”
他笑起来:“当然有!
狂欢节为期四天,期间有无数的美酒美食、狂欢舞会、篝火乐队、花车游行,酒神殿会发放酒水,贵族也会施舍食物,五湖四海的商人们会将全世界的好酒都运过来,人们可以彻夜狂欢。”
他说到此处,自己也犯馋了,拎起腰间的酒袋猛喝一口,还打了个酒嗝。
阿尔宾嗅到酒气,严肃说道:“叔叔,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
商人见他板着张脸说这个,忍不住笑起来。
“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水,是酒神净化过的水。”
他晃了晃酒袋,“外面的水源都被魔物污染过,会让我们生病,唯有被神明净化过的水才是安全的,就像太阳神信徒喜欢喝烧过的水一样。”
阿尔宾想起前世大人们告诉他,生水喝了会生病,要喝烧开或净化过的水。
原来这里也是呀。
“不过你说得也没错,上次确实有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家伙把自己摔沟里去了。”
他收起酒袋,对着泽曼夸赞,“你儿子是个好孩子。”
阿尔宾仰起头,得意地接受赞扬。
商人提议道:“你们既然过来一趟,要是不急着赶路,不如留下来感受一下我们的狂欢节。”
泽曼打量着阿尔宾感兴趣的神色,颔首应道:“也好,等狂欢节过后,正好的南方的商队一同离开。”
阿尔宾兴奋地呜呼起来。
既然要参加狂欢节,那他们还得再往北走一些。
天气本就日渐寒冷,越往北越冷。
绕过一座山,迎面吹来的风都感觉凉了不少。
离开了燃着壁炉的狩猎小屋,阿尔宾身上从村民那里买来的衣服就显得有些单薄,袖口领口总是灌风,坐在敞篷的板车里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喷嚏。
泽曼用斗篷裹着他,并打算等到了镇上就给他买更能御寒的衣物。
“这样父亲也会冷的。”
阿尔宾还是让泽曼披着斗篷披风,自己像小袋鼠一样钻进斗篷里坐在他怀里探头探脑。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