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宋只只正在和松松面面相觑。
“奶奶,这是什么啊?我们要养它吗?”
宋只只的眸子闪烁地兴奋地意味,一只手摸着松松那条硕大的尾巴。
明眼人都知道,只只这是对松松很喜欢。
宋序临摸了摸宋只只的头,笑道,“这个叫做松鼠,吃松果的。”
“松鼠?它也跟我们姓吗?”
宋只只今天认了字,但是还不太理解读音。
“不是,读起来不一样,意思也不一样?”
宋序临温声解释。
可是,宋只只小朋友早就深入知识的海洋里游不出来了。
闻言,萧锦书忍不扶了扶额头,识字大业任重道远啊!
吃过午饭,宋序风跟宋序临俩兄弟把萧锦书看得贼严。
一旦现她出门,立马警铃大作。
最后,萧锦书只能无奈回房间歇着。
在古代既没有网络,又没有乐子,现在出趟门都难了。
又是叹气的一天啊!
突然,萧锦书一个鲤鱼打滚,神秘一笑。
萧锦书来到宋序临门口,笑咪咪道,“儿子,看书呢。”
宋序临看到她来很是意外,毕竟平时娘亲是能不来就不来,现在的目的好像又是打算出去。
为此,他脸色沉了下去。
“娘亲如果是想出去的话,就算了吧!”
萧锦书摆摆手,笑道,“哪里,娘亲是来问你给支笔跟纸,纸不用太好,有就行。”
“真的?”
“真的!”
萧锦书没好气道,“居然敢不相信为娘!
今晚我就去找你爹骂你一顿。”
眼瞧着她生气了,宋序临将信将疑地将笔跟纸递了过去。
“行吧。”
萧锦书接过东西,毛笔还是略微粗糙了点,都已经开叉了。
这种笔还能用吗?她嘴角不由得抽抽,眸光一瞥,落到宋序临的纸上。
好家伙,小丑是她自己。
这笔墨运用畅快,笔走龙蛇,力透纸背,颜筋柳骨,真可谓疏能走马,密不透风。
写得真真是好极了!
萧锦书在心中默默地点了个赞。
不过转念一想,这是她生出来的,不愧是她萧锦书的崽,就是厉害!
还是普通的木质鸡毛笔。
这种笔在大周朝极为普遍,虽然做工粗糙但是便宜,可以说为了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子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至于贵族,或者是达官贵人则使用狼毛笔。
对于大周朝来说,狼算是信仰,他们相信狼是连接神明的使者,能够使用狼毛笔是一种荣誉。
但是对于现在的学子来说,这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支撑。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
人间有仙,是一座山是一道菜是一句诗是一柄剑,也是一个瘦削的背影。人间便是仙,在高原在海岛,匿于现在,显于过去。顾益意在人间,顾益亦在人间。这是一个从外挂跑掉开始的故事,本书又名顾益被外挂抛...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