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郡中正由各郡长官推选,而且是现任官兼。
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曹氏政权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党浮华之风的名士私家评议收归政府统管,由郡长官推选现任官兼任中正,职掌人物的品第。
中正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家世,一状,一品。
《太平御览》卷214引《晋阳秋》:“陈群为吏部尚,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
考之簿世,然后授任。”
表明魏时已重家世,但还不是完整的标准。
曹操由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
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
如《宋·恩幸传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汉代选举已参考状。
状是一个人道德才能的具体叙述。
中正所作的状往往止一二句,是为总的评语。
品是根据家世和行状综合作出的评定。
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虚位,二品实已为最,初期二、三品仍属上品。
这里的品是“中正品”
,与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乡论。
曹魏初期中正以郡为基层,郡中正是真正发挥品第人物作用的,它们尚为地方士族所专控,而州都只不过总其议罢了。
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门大族尚没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为其服务。
但在曹芳以后,情形发生了变化。
逐渐发展
九品中正制在这一时期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州中正的设立。
其设立是根据当时权重于朝的司马懿的提议。
《太平御览》卷265引《傅子》:魏司空陈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平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
州置都,而总其议。
晋宣帝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议曰:案九品之状,诸中正既未能料究人才,以为可除九品制,州置大中正。
又《通典》卷32有:“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
而曹羲是不同意的。
后来曹羲与兄曹爽皆为司马懿所杀。
自州中正的设立以至两晋,九品中正制逐渐完成门阀化的转变,而最终成为门阀士族的选举工具。
与先前由地方官推选郡中正不同,晋代的郡中正由州中正荐举。
如《晋·傅玄附子咸传》:“豫州大中正夏侯俊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郎曹馥代毓。
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俊固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