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是个很刺激又很无聊的过程。
起立,向法官致意,法官宣布本次开庭的主要目的。
一套流程走完,坐在法官席的艾伯特法官面无表情,摆出铁面无私的公正模样,在伊恩抬头看向他时,却冲他眨了眨眼。
这让伊恩紧张的情绪略有缓解。
趁此时间,杰奎琳将半掌厚的文件摊开,从中寻找对应被告的言稿,递给伊恩。
接过言稿,伊恩侧头看了一眼被告席,进行二次确认后,照着稿子念了起来。
第一位站在被告席上的是销赃团伙的底层成员,根据从他家中搜出的证据及同伙供述,其被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武器、盗窃、抢劫、妨碍公共安全、擅入、扰乱社会治安、危害他人安全、袭击共计九项罪名。
这九项基本是销赃团伙大部分成员都犯会被指控的罪行。
其中重点在于非法持有武器、擅入与袭击三项指控,其他指控基本就是搭头,是用来跟被告方讨价还价的缓冲地带。
伊恩将指控对应的证据一一罗列,清晰明了。
稿子都是这两天他跟杰奎琳两人熬夜完成的,中间并未出错。
陈述完毕后,被告方的律师还准备挣扎两下。
“法官阁下,根据检方提出的指控与所列证据,并无明确证据证明我当事人参与过盗窃与抢劫……”
第一位嫌疑人的公派律师是位看起来不到四十岁的男子,身材不胖不瘦,不高不矮,平平无奇。
跟他的抗辩一样。
听着律师提出的抗辩,伊恩在心里默默摇头。
这律师不太行,都没说到点子上。
他提出的九项指控中,重点显然不在盗窃与抢劫上。
尽管本次系列案件是为抢劫与盗窃团伙销赃,属于团伙作案,但在多方串联之下,案件已经被拆解为一个个个体。
也就是说,本来本案应该是公诉人起诉销赃团伙整个团伙,但为了将利益最大化,将事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便于用最便利的方式摘取果实,被告被人为进行了拆分。
从销赃团伙变成团伙中的成员。
这是完全不相同的两种意义。
而被告的律师还在纠结盗窃没盗窃,抢劫没抢劫。
盗窃与抢劫这两项罪名名为犯罪,实际上已经逐渐被司法系统漠视。
纽约每天都有大量的抢劫与盗窃生,真要较真起来,把现在的nypd、da办事处与法院人员增扩十倍都不够用的。
律师絮絮叨叨地陈述完毕,艾伯特法官转向检方,询问意见。
伊恩懒得在这上面纠缠,直接点头道“法官阁下,我同意撤销对被告的盗窃、抢劫指控。”
本案对外自然是要重点宣传有利打击了盗窃与抢劫,但实质上却没必要在这上面多费功夫。
否则光对被告所犯盗窃与抢劫案件进行取证就够伊恩喝一壶的。
他搞到明年去都不一定能全部取证完毕。
这是抓大放小。
被告律师愕然地朝伊恩看过来。
伊恩冲他露出个微笑,然后将稿子放到另一边,示意杰奎琳准备下一份。
律师抿了抿嘴唇,有一种全力一拳却打空了感觉。
迷茫,不解,空虚,乏力,陷入贤者时间。
艾伯特法官扯了扯嘴角,似乎是想笑,又顾及身份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