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等丹尼泄完才开口,继续道“丹尼,我很同意你的说法。”
“他们的确差点儿杀死利亚姆,还杀死了乔,乔是我的好朋友,利亚姆是我哥哥。”
伊恩的认同让丹尼的怒火平息了一些,他终于肯正面伊恩,聆听伊恩的话。
“但是,丹尼,这不是私仇,我们也不是什么街头黑帮,要对他们进行报复。”
“你得清楚,把他们用最无可挑剔的方式绳之以法,让他们坐在被告席上认罪,被关进赖克斯岛监狱,这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
“如果获取证据在程序上不正当,证据就有可能受到污染,在法庭上很可能站不住脚。”
“你也不想因为这种原因被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吧?”
丹尼叹了口气,道“你说得对,可你说该怎么办?现在我们根本没有证据。”
“你说的这一切的前提,是能让他们坐上被告席。
现在我们连逮捕他们都不能!”
美国的司法程序的确很繁琐,有些甚至看起来很可笑,跟现实完全不相符,看着就像是某个书呆子一拍脑袋定下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警察亲眼目睹凶手杀人,逮捕了凶手,但如果在逮捕之前没向凶手宣读米兰达忠告,明确告知凶手的权力,逮捕无效,案件无效。
即便行凶杀人这件事证据确凿,但就因为几句话没说,凶手将被无罪释放!
即便警察宣读了米兰达忠告,逮捕后如果没能申请下来拘留令,在案件开庭前,警方还是得放了凶手。
伊恩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争辩下去,他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另外,丹尼,我认为你对艾琳提乔的方式不太友善。
艾琳是在履行她的职责,这是她的工作。
并不代表她对乔的死无动于衷。”
要是利亚姆被人杀了,有人对自己像丹尼那样提利亚姆,说什么“你要放走杀死利亚姆的凶手”
这种话,伊恩保证一拳打的对方满脸开花。
当然,换做是自己,伊恩也不会像艾琳这样坚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