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期。
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谈商色变,真还没有夸张。
由于私人是不被允许参与经济活动的。
所以在城里的那些商业单位,无论是旅馆招待所、卖百货、开饭店
全都是国营、或者是集体性质的。
帮人搬运东西,那是属于国营搬运社的业务范畴;替人理个,那也得去国营理店。
凭票理。
相当于花钱买理员的白眼。
理店是这样的。
而打造农具的铁匠铺子,那也叫“国营铁器服务社”
。
城里的群众要想买点家具,哪怕买根小板凳不好意思,请出示《板凳一张》票据。
否则的话,“国营木器服务社”
,是不会卖给他的。
在这方面,也就农村生产队的社员,还相对来说还自由一点点:
毕竟他们还可以请会木匠手艺的亲戚,私底下帮着打造一根板凳。
由此可见。
这個时期,私人要想参与经济活动,那困难程度,恐怕不亚于西天取经。
说句夸张的话,农民就连去城里挑大粪回来当肥料,都得还得出示印有“大粪o担”
这样的票据才行呢
可见商业领域管控如此之严,基本上没漏洞可钻。
而私人能参与进去的小买卖,其实无非就是些磨剪子,锵菜刀。
要么就是走街串户的,用鸡毛换糖。
这些买卖,由于涉及金额太小、运营成本又高,人家国营单位看不上。
但群众又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因此这才轮得到私人去填补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