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先选一个她会做的吃食试试。
高萍就先试着做了馒头。
她做的馒头是最好的,因为嫁去刘家那几年,刘大强说最喜欢吃她做的馒头。
她就努力试着把馒头做得更好。
现在想想,好蠢啊!
高悠拿了一只白面馒头,吃了一口,松软可口,很好吃。
但是没有什么特色。
“姐,馒头很好吃,不过县城早上卖馒头的摊子挺多的,人家兼卖油条,包子,烧饼,浆,腐脑。
你单卖一样馒头还不行,也缺少特色。”
高悠实话实说。
高萍被高悠这么一说,心里是失望的,不过小妹说得很对,单卖馒头不行。
“我在县城买过几次早餐,除了这些,还有卖面条的,馄饨的,牛肉饼的。
县城也就那么大,舍得花钱买早餐的基本都是工人,单位上班的,学生们,还有同样做小生意的摊贩们。
最好卖的,是面条馒头这样量大管饱又实惠的。”
高悠回忆几次她买早餐的经历。
“不过这些本薄利也薄,具体的我没有了解过,等过几天,二姐回县城了,大姐你跟着去再说吧。”
高悠真诚建议。
她对做饮食是一窍不通。
她可以随口报上百样,全国闻名的见过吃过小吃早点。
可以说得出来基本材料和做法,但是具体怎么做,怎么才能有那种味道,她不太懂。
晚上吃饭的时候,见不得浪费的刘月娥把高萍做的一锅馒头,端上了桌做主食,晚上就没做饭了。
高悠着白乎乎的馒头,突然想到了肉夹馍。
把馒头一切,肉一夹,不就是肉夹馍吗?
把菜一夹,就是菜夹馍了。
高悠去厨房找了把平时不怎么用的水果刀,洗干净,拿回来。
高国华和高邵林到高悠,今天居然要动刀,瑟瑟发抖!
“姐,你拿刀干什么吗?”
高邵林颤抖着声音,想往高萍身边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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