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殇决定的自傲和洁癖让他从来不屑于与人有亲密的接触,这也是他能尽快修炼到菖蒲录高层的原因之一。
诚如他疯狂而病态的迷恋着红色一样,那种绚烂到极致的艳丽就像毒素一般注入到每个旁观者的瞳孔里,江湖中人尽皆知,菖蒲宫的宫主艳殇是天下第一美人,而这生性残暴冷酷的美人喜欢穿红色,所以,红色就是他的专属,红色,就是他的标志。
红到鲜血一般炽烈的颜色,能将人瞳孔里遗留的痴迷都一并灼伤。
所以叶溢清在看到太初身上那件属于艳殇的红袍时,竟然微微有些发怔,早就知道艳殇是喜欢他的,喜欢到即使他不说,全宫上下也都知道艳殇为了季太初疯狂到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自己的制定的规则。
天下人最机会的艳红,太初可以拿它当作抹布一样随意穿;对所有人都是禁地的凉园,对季太初来说就是可以用膳的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地方;从来没有人能与艳殇同裘一榻,可是偏偏季太初想走都走不了……
这就是,喜欢了吧?叶溢清想,艳殇的眼神只有落在季太初身上时才会发出微妙的,但足以摄人心魄的光,那种炽烈的灼热很多时候并不直接与情欲有关,而更多是对于心爱之物的热衷与向往,深度迷恋而不可自拔,所以会不由自主的对他放宽一切要求,放松态度。
心软,是动情的第一步。
叶溢清想起在艳汤馆里无数次坐在太初身旁为他体贴的布菜,那样朴实却温馨的场景,终于再也不会回来了。
明明是无望的,为何还会心存希冀呢……
“饱了,我去睡。”
太初丢了筷子打起呵欠,艳殇伸手习惯性的想把他往怀里扯,被太初不轻不重的打落手臂,蹙了蹙眉低声嘟囔了一句:“不要,我自己去。”
艳殇像没听到一样径自把他抱进怀里,低头吻上,缠绵的舌吻勾勒着口腔里的每一处欲望,每一滴甜蜜的汁液都在涌动。
太初忽然不悦的推开他,表情有点生硬:“又来了,你能不能让我歇一会儿?”
“你不愿意。”
艳殇眯起眼冷下脸来,“你还是不喜欢我。”
话音里带着被忤逆的愠怒。
太初耐心的跟他解释:“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我是个正常人,我没有你那么强大的精力,你晚上搞完白天搞,除了闭关趋毒的几个时辰之外就耗着我做那事,我就算再有兴致,也抗不住你一次又一次吧?更何况你每次都还那么……”
持久。
太初吞了吞口水,对同样身为男人的自己感到不齿:怎么能每次都比他先释放呢?太丢脸了……
“借口,从前你三天两头有事没事就会往食色轩里钻,你以为我不知道?”
艳殇冷冷的看着他,捏住太初手臂的五指不自觉的加力,太初感觉一阵强大的气压盖过来,从头到脚每根汗毛都在颤栗,说不恐惧是假,太初很清楚就算他跟艳殇混的再近,对方阴晴不定的性格也不会给他任何安全感。
心里不是没有怨气,好端端的就成了别人的人,明面上是个长老级别的权威人物,可实际上就是他艳殇的禁裔,这跟男宠有什么分别?不是他季太初矫情,假如他真的喜欢艳殇就是倒贴他都不觉得吃亏,可如今两人的关系模棱两可,这种近乎于炮友的关系违背了他的爱情观,也违背了他想要一段正常感情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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