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野想到这儿,实在是没忍住,推了下周尔琛的胳膊,“你该不会从小就和沈济川认识吧?”
周尔琛:“?”
如果说这俩人从小就见过,并且周尔琛对他一见倾心的话,那他放弃首都大学留在a大、出道做音乐、再和沈济川谈恋爱,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是这个故事最后是be。
温野再次推了推他的手臂,“说话啊。”
周尔琛前半秒还不明所以,现在终于明白他在想什么了,无奈地按着眉心,“没有的事。”
“真没有?”
“你在瞎想什么……”
络腮胡和陈超合力把火鸡抬了过来,周尔琛起身让开,趁着别人没注意,在温野耳边轻轻落下一句,“他不是我前任,我没谈过。”
不是前任?没谈过?
温野一怔,还没反应过来,陈超已经把火鸡端在了桌子的正中间,大家都站了起来,热热闹闹地说这话,曹林兴奋地切下一块肉,挨个儿分发大家。
他想和周尔琛说些什么,可巴夏拉了拉周尔琛的袖子,示意他把盘子递过来。
这一打断,就找不到再跟他单独聊天的时机,只好作罢。
火鸡起源于美洲,起初是用来庆祝感恩节或圣诞节的,不过后来慢慢地被带到了世界各地,天主教拿它来庆祝基督诞生,逐渐演化成了一种节日习俗。
温野和桑言他们坐得比较远,周尔琛便主动帮他们递盘子切火鸡,温野等他切完,伸手去拿,下意识地想要递给沈济川——
这是他的习惯,吃饭的时候先帮离的远的人盛饭递筷,这样大家都方便。
谁料胳膊刚抬起来就被周尔琛按了下去。
“给你的。”
周尔琛说。
温野愣了愣,哦地一声。
等到落座后,还不能立刻动刀叉,等莫琳和丈夫朋友们都做完祷告之后,才正式开了席。
等温野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明白火鸡为什么在国内流行不起来了,体型大是一方面,二来火鸡肉还是有点柴的,他们吃鸡肉一般都偏爱鲜嫩的,像老母鸡这种就得拿来炖汤。
火鸡的脂肪含量比较高,肉质肯定是不如农场精饲料养出来的肉鸡,不过这只母火鸡的肉质还算鲜嫩,表面刷了一层黄油,在烤箱转过之后,拿出来表面酥脆金黄的。
鸡肚子里塞了苹果和橘子,吃起来不会觉得腥,还有一股迷迭香和罗勒碎的混合香气。
有种异乡风味的风情。
一片火鸡肉、一颗小番茄,再吃上一小份蔬菜沙拉,大家热闹地聊着天,尽管语言不通,但连比带划地竟然也没什么隔阂。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吃过饭后,大家自觉地打扫起了卫生。
莫琳家虽然有洗碗机,但也装不下这十几个人的碗筷,如果分批洗,那等洗碗机洗完碗、高温杀菌再出来,都要一个多小时了。
这个天气,带着食物残渣的碗筷放不了多久。
温野和巴夏又干起了老本行,两个人吭哧吭哧地在厨房用最原始的方式洗起了碗,温野洗到一半时周尔琛和陈超过来交班了,完成剩下的工作。
他把手冲干净、擦干后,指腹都被洗洁精和水泡得皱巴巴的,还干涩。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
萧然穿越了,成了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本想像很多重生者一样实现他几十个小目标可奇异的铜扣,让他听到了古董的说话声意外的邂逅,让他发现自己原来身处综墓世界,他要和各种铁三角一起上天入地,收集神器,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捎带手,把能填的坑都给他填了!可事实,到底能不能尽随他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阴冷的实验室里,一双蔚蓝色的眼眸对着大蛇丸笑道这双轮回眼你想要么...
袁隆平团队的农业专科女博士,一朝穿越,成了软弱可欺的小村姑,还有个小包子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喊娘亲,没粮没钱,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说,前有极品亲戚欺压,后有伪善闺蜜陷害,温婉表示不怕不怕,撸起袖管儿,赚钱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