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仰头便倒。”
“是啊,仰头便倒。”
张静点头,“如果这一枪用的是普通弹头,子弹会射进小骡子的脑袋,那会怎么样?”
“挺尸了吧。”
我笑道。
“会有两种可能。”
张静没有笑,而是严肃地说道,“第一,他会栽到楼下去;第二,因为子弹的动能,他会向后倒在窗边。
但是,那个顾青的死亡姿态,你们觉得正常吗?”
我和老罗对视了一眼,这一刻,他也终于明白了,谭琼辉之所以强调枪,就是因为他已经察觉到,被害人的死另有蹊跷。
但这件事,显然不在检察院的调查范围内。
“还有尸检报告,”
张静冷笑了一声,“顾青的额头有一圈灼痕。”
5
“证人,请告诉法庭,在谭琼辉涉嫌玩忽职守、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但法庭并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调查时间。
张静只能将我们的发现上报肖处长,由肖处长协调省厅、省高检对本案进行调查。
按照相关规定,本案的调查不能由本市警察进行,必须从异地调派警力展开侦查。
同时由于本案的主办单位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警方的调查进展并不顺利。
主办此案的副检察长已经决心将本案办成铁案,因此并未理会专案组的调查,一意孤行地要求法院按原定日期开庭审理。
我和老罗、张静研究后也决定,不按常规思路进行辩护。
本案争议的焦点原本应该在谭琼辉现场使用枪支是否规范,现场处置是否合理,但如果我们围绕这一点进行辩护,就彻底掉进了检察院的陷阱。
虽然有相关条例,但一旦深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大多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有心之人完全可以做出多种解读。
检察院在解读这种条文上,显然比我和老罗这两个律师更有优势。
所幸,我们握有撒手锏,真的是谭琼辉的射击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吗?
检方出庭的证人,谭琼辉一案中的现场勘查人员此刻就正在接受我们的质证。
“我是现场勘察员,负责谭琼辉案的现场勘查工作。”
证人站得笔直,声音洪亮地说道。
“请告诉法庭,谭琼辉是怎样射杀被害人的,他使用的是什么枪支?”
我笑着问道。
“谭琼辉所配枪支为9mm转轮式手枪,根据现场痕迹,他采取对空射击的方式射出子弹,被害人在5楼探出头,子弹击中了他。”
“对这种9mm转轮式手枪,你了解多少?”
“9mm转轮式手枪是我国第一代自主研制的警用手枪,装弹6发,全长186mm,枪管长75mm,主要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和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也可以发射其他专用子弹。”
“这种枪的性能如何?”
“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初速为220±10m秒,111.8枪口动能焦。
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时,初速为100m秒,枪口动能16焦。
25m射击距离上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枪弹散布精度值为r50≤2.0cm,r100≤5.0cm,系统散布精度值为r50≤5.0cm,r100≤12.5cm。
单动扳机力≤20牛,双动扳机力≤50牛。
故障率较低,只有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