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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盗墓贼(第1页)

“嘿,卢老祖上,是淘沙官。”

老王说道。

“淘沙官?那是个什么官职?”

我对于这个名词很是陌生。

淘沙官?难不成挖河渠修大坝的监工?

“北宋靖康元年,金国大将完颜宗翰率军自孟津(河南省西部,黄河南岸,属洛阳市)南渡黄河,并于次月攻陷汴梁(今开封),宋钦宗赵桓南逃,北宋也就此宣告灭亡,

当时的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刘豫,此人是历史上出了名的软骨头卖国贼,金人刚刚南下就宣布投降,并于高宗建炎四年被金国扶植为傀儡皇帝,国号“大齐”

并建都大名(今河北大名)。

刘豫当上了傀儡皇帝,虽说没什么实权,事事都要看他那金国主子的眼色,但好歹也算是过了一把“皇帝瘾”

天天一帮人对着自己山呼万岁,锦衣玉食,车马仪仗,算是威风了不少年头。

但这个“伪帝”

可不是白当的,大齐每年要上供给金国的岁币可是个天文数字,据说光是黄金,一年就要缴纳一万五千斤,换算到今天,也就是七吨半!

但当时天下已经是民不聊生,基本是哀鸿遍地,饿殍千里。

老百姓早成穷鬼了,没油水可榨了!

所以这刘豫便学着董卓、曹操、温韬等前辈的样子,设立了专门盗墓的组织——淘沙营,指挥使称为淘沙官。

我估计啊,刘豫当年也是想着,一不做二不休,扳倒葫芦洒了油!

反正自己背叛大宋,降了金人,天下都把自己当成肉中钉,眼中刺,缺德缺的已经海了去了,发点死人财算什么?

于是他便下旨让淘沙营,围绕着河南这个自夏商以来,被大大小小十几个王朝定都过的地方,盗发这古代王侯的巨墓大冢,你还别说,着实让他发了一笔横财!”

老王不愧是考古的行家,对于这种历史奇闻,说讲起来,如数家珍不说,时不时还穿插点包袱,不去天桥说书倒是可惜了。

老王喝了口茶,呸了一口茶叶沫子,继续说道:“《宋史》记载,绍兴十三年,一把老骨头的卖国贼刘豫终于是眼一闭,腿一蹬嗝屁着凉了,他手下的淘沙官也是树倒猢狲散,流落民间,自成一脉,卢老呢,65年金盆洗手,改行卖烤红薯,嘿,我当年可是费了大力气,才劝动他老人家来当这个特别顾问的。”

说到此时,天色已晚,我们在考古队的营地内用了晚饭,众人围坐在篝火前,说说笑笑,到了十一点左右各自休息。

期间我还接到一个电话,是派出所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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