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在禁闭室关了二十天,这是他第二次关禁闭,也是他加入这个快乐家庭以来,第一次被诺顿在纪录簿上狠狠记上一笔。
当我们谈到这件事时,我得告诉你一些有关禁闭室的事。
我们缅因州的禁闭室是十八世纪拓荒时代的产物。
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狱政学”
或“改过自新”
和“选择性认知”
这些名词上,那是个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无辜,就是有罪。
如果有罪,不是绞刑,便是下狱。
如果被判下狱,可没有什么监狱给你住,缅因州政府会给你一把锄头,让你从日出挖到日落,给自己掘个坑,然后给你几张兽皮和一个水桶,要你躺进自己掘的洞里。
下去后,狱卒便把洞口用铁栅给盖上,再扔进一些谷物,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两块肉,周日晚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点大麦粥吃吃。
你小便在桶里,狱卒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会来倒水,你也拿同一个桶子去接水。
天下雨时,你还可以拿这个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样溺死在洞里。
没有人会在这种洞中住太久,三十个月已经算很厉害了。
据我所知,在这种坑中待得最久、还能活着出来的是一个十四岁的精神病患者,他用一块生锈的金属片把同学的命根子给剁了。
他在洞内待了七年,不过当然是因为他还年轻力壮。
你得记住,当年只要比偷东西、亵渎或在安息日出门时忘了带手帕擤鼻涕等过错还严重些的罪名,都可能被判绞刑。
至于上述这些过错和其他轻罪的处罚,就是在那种地洞中关上三至六个月或者九个月。
等你出来时,你会全身像鱼肚一样白,眼睛半瞎,牙齿动摇,脚上长满真菌。
肖申克的禁闭室倒没有那么糟我猜。
人类的感受大致可分为三种程度:好、坏和可怕。
当你朝着可怕的方向步入越来越黑暗的地方时,再进一步分类会越来越难。
关禁闭的时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级楼梯才会到禁闭室。
那儿惟一的声音是滴答的水声,惟一的灯光是来自一些摇摇欲坠的六十瓦灯泡发出的微光。
地窖成桶状,就好像有钱人有时候藏在画像后面的保险柜一样,圆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险柜一样,是可以开关的实心门,而不是栅栏。
禁闭室的通风口在上面,但没有任何光亮会从上面透进来,只靠一个小灯泡照明。
每天晚上八点钟,监狱的主控室就会准时关掉禁闭室的灯,比其他牢房早一个小时。
如果你喜欢所有时间都生活在黑暗中,他们也可以这样安排,但没有多少人会这么做不过八点钟过后,你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墙边有张床,还有个尿罐,但没有马桶座。
打发时间的方法只有三种:坐着、拉屎或睡觉,真是伟大的选择!
在那里度过二十天,就好像过了一年一样。
三十天仿佛两年,四十天则像十年一样。
有时你会听到老鼠在通风系统中活动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连害怕都不知为何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