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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4页)

做为王子胜嫡亲的兄弟,俩个孩子的亲叔叔,又是在京都做着高官的人物,他想要怎么操持王家大嫂的身后事以及怎么处置这俩个孩子以及王家的财产旁人再没有置喙之地。

于是数月后王子腾带着王家长房的家产以及王家两个孩子便回到了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是作者收集的关于守孝的资料。

(按下面的说法,就是贾敏死了,贾宝玉贾琏以及贾家四春都得服孝九个月。

而王子腾和薛姨妈要是死了,贾宝玉与元姐儿却只有五个月的孝期,王熙凤则是九个月。

小功: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

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

服期五月。

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大功:亦称“大红”

丧服名。

用粗熟麻布制做。

服期为九个月。

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缌麻,丧服名,“五服”

中最轻的一种。

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

为细。

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服期三月。

齐衰,“五服”

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

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齐衰”

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

服期分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

,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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