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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第2页)

窃脂,好窃肉食。

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

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

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

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

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

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想到这里,江愁枫用一种很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对着殷旬语重心长道,“你不懂,女孩子都是喜欢亮的东西的。

像什么烟花爆竹花纸灯,她们对火天生向往。”

殷旬受教地点点头,“那看来确实有必要养些御火的小东西。”

“师兄,那是女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女子了。”

烟花定定地看向殷旬,要求他把中间的“孩”

字去掉。

“差不多,差不多。”

殷旬安抚地拍了拍烟花的手,目光没有从江愁枫身上移开,“令妹除了喜欢这些,还喜欢什么吗?”

他微微蹙眉,露出失落的神色,“烟花儿总是乖巧地什么都不和我说,我这个做师兄的,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

江愁枫握着长。

枪直视殷旬,沉声道,“你是在炫耀?”

炫耀你家孩子很乖么。

“没有怎么会。”

殷旬笑着,“主要还是想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喜欢什么。”

顺便炫耀一下。

但是实心眼的江愁枫并没有听出后半句,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妹妹已经四百岁了,鸣仙子才一百多点,不同龄。”

“但是,我记得她小时候是很喜欢看话本的,到现在也很喜欢。”

“哦?”

大师兄露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

烟花抿了抿唇,她有了不好的预感。

从前每次出现这种感觉后的一刻钟,自己的手里就会多出一串山楂串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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