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脂,好窃肉食。
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
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
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
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
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
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想到这里,江愁枫用一种很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对着殷旬语重心长道,“你不懂,女孩子都是喜欢亮的东西的。
像什么烟花爆竹花纸灯,她们对火天生向往。”
殷旬受教地点点头,“那看来确实有必要养些御火的小东西。”
“师兄,那是女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女子了。”
烟花定定地看向殷旬,要求他把中间的“孩”
字去掉。
“差不多,差不多。”
殷旬安抚地拍了拍烟花的手,目光没有从江愁枫身上移开,“令妹除了喜欢这些,还喜欢什么吗?”
他微微蹙眉,露出失落的神色,“烟花儿总是乖巧地什么都不和我说,我这个做师兄的,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
江愁枫握着长。
枪直视殷旬,沉声道,“你是在炫耀?”
炫耀你家孩子很乖么。
“没有怎么会。”
殷旬笑着,“主要还是想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喜欢什么。”
顺便炫耀一下。
但是实心眼的江愁枫并没有听出后半句,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妹妹已经四百岁了,鸣仙子才一百多点,不同龄。”
“但是,我记得她小时候是很喜欢看话本的,到现在也很喜欢。”
“哦?”
大师兄露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
烟花抿了抿唇,她有了不好的预感。
从前每次出现这种感觉后的一刻钟,自己的手里就会多出一串山楂串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