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来打开门,看到是他,没立刻让进,怕他往岑今身上捅一刀。
麋鹿退开两步,让他看自己带的东西。
有花,还有红酒。
见到岑今,麋鹿恭恭敬敬,开口就是“弟妹”
。
卫来正开酒,听得手上一颤,开滑了。
麋鹿苦口婆心,娓娓道来。
——“弟妹,卫就这么放弃,多可惜,王牌呢。
有家有口也不影响他当王牌啊。
你看人家可可树,给老婆买了那么多金子。”
——“当保镖分很多种啊,他可以当教官啊,可以不出远征,可以当顾问……他怎么可能转行写东西?这一路,你让他写日记,他写了吗?”
卫来在边上大声咳嗽。
岑今一直认真听着,末了说:“让卫来自己决定吧,我尊重他的意见。”
然后,她就和麋鹿碰杯了。
高脚红酒杯相碰的声音清冽干脆,暗红色的酒液在杯里旋晃。
卫来也端着酒,但没人跟他碰杯。
他心里酸溜溜的。
(五)
岑今住进卫来的公寓不久,有一天,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问卫来:“你不是养了瓢虫吗?怎么从来没见到过?”
卫来很镇定,回答说:“瓢虫后来飞走了。”
岑今松了口气,她并不想跟瓢虫共住一个屋子。
那玩意儿,长得小且鲜艳,有时候还飞来飞去,万一她一个不留心,把瓢虫当苍蝇打了,还怎么面对卫来啊?毕竟有时候,他的智商和情商都会退回三岁。
卫来也松了口气,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他一定会暴露的,毕竟他只知道瓢虫是会飞的虫。
谁知道过了两天,岑今忽然旧话重提:“你养的那只瓢虫,给我讲讲吧。”
卫来说:“它飞走了……”
“我知道它飞走了,但是你又养,又写日记,显然是有感情的。
难道它一飞走,你就把人家给忘了吗?”
当然不行,一个有爱心的、长情的男朋友,才是好男朋友。
卫来这样开头:“我第一次见它,是在我小时候……”
岑今冷静地提醒他:“瓢虫的寿命,最多一到两年。”
卫来改口:“我的意思是,我第一次见到瓢虫这种生物,是小时候。
当时……”
很显然,一见钟情,需要环境衬托。
“……天上下着雨,我考试没考好,被老师扔在教室外罚站。
我至今都记得,那个老师戴圆黑镜框的眼镜,像一个账房先生……”
岑今发现,教过卫来的人都像账房先生,这暴露了一个想象力贫瘠的人想编谎话,是多么困难和破绽百出。
“……我心里很难过,就在这个时候,窗框上爬过一只瓢虫。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
麋鹿说得对,卫来转行去写书的话,前景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