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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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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也不知为什么,有九儿在,似乎所有的尴尬和顾虑都会化解,三个人的氛围,远比只有两个人让我更能坦然接受。

个中因果,现在想来明明白白,那时,却着实茫然得厉害。

那天,我到了儿让嚼子拉着去游泳场了。

他骑着他爸淘汰的那辆连铃铛盖儿都没了的破二八,穿着大背心大裤衩,光着两条黑黝黝的长腿,踩着一双趿拉板儿,让我侧坐在车大梁上,晃晃悠悠吱吱呀呀,沿着马路顶着太阳,一路往东头条骑过去了。

然后,我们跟确实开始不耐烦了的九儿会合,三个人,两辆车,朝着游泳场“开路”

嚼子忙着拿九儿骑的是二六小车这一点打趣,九儿忙着用“滚你妹的”

回应,我让嚼子闭嘴,他让我好好扪心自问为什么从来向着九儿说话把他当攻击目标。

“你长得像攻击目标呗。”

我扶着车把故作轻描淡写,他喉咙里发出护食的犬科动物才会有的呜噜声,然后“嗷嗷嗷”

“汪汪汪”

着低头咬我耳朵时,我就用力低着身子不让他得逞。

嘎吱吱响的老爷车七扭八歪在让太阳晒得滚烫的柏油路上画龙,我们仨笑笑闹闹,引来路人侧目都不曾太在意。

现在想想,那就是年轻;现在想想,年轻,竟然美好到让人不忍驻足回首,因为会真的叹息那些纯真早就不在;现在想想,那么骑车带人其实足够危险,可我却从没被他摔下来过,也从没想过会不会被他摔下来。

或许,我是打心眼儿里,一开始,到最后,都深信他不可能让我摔下来的。

8

8、第八章...

1987——你是否知道

有时候我会想,人生啊,果然莫测。

只要稍稍回头就会发现,原本当时对于以后发生的事儿都毫无知觉毫无预感,发生时也都或一百个不情愿,或顺其自然接受了,可回忆起来,就会觉得,每一场变故,每一个拐点,都格外不可思议。

十来岁的年月里,我只是想过将来走一条自己想走的路,却绝对不曾想过要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成功了,功成,名就。

我是“大陆摇滚先驱”

——桥乐队的队长,是我凭着义无反顾的激情和不知天高地厚的热情,亲手缔造了这个承载了我全部梦想的乐队,然后,又是我,因为儿女私情,因为个人悲喜,亲手拆散了它,单飞的那段时日里,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重组后直到今天,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怕。

我想,如若我当初心真的狠毒到那个程度,可能桥早就烟消云散了。

这些恐慌,只有在静下来,和年轻时大口狂饮欢畅不同的,一点点品啜着“在一起”

的快乐时,才会不经意浮起来。

桥还在,我的弟兄们还在,我还在。

我那个嚼子同志,也还在。

他一如既往的流氓,一如既往的坏,一如既往的痴情,他还是我的台柱子,看似轻松自在,实则用了全心,拼了全力的,帮我支撑着这座桥。

“有他,才有我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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