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
麦秋宇的眼睛如同深潭,看得陈麟声心中一愣。
下一秒,两个人相视一笑,笑得很坏,声音也大,引得邻桌纷纷侧目,看向这对英俊而年轻的亚裔青年。
麦秋宇重新拿起刀叉,嚼着国旗餐里的石榴籽:“我以他的名义把钱分三份捐掉了,一份给福利院,一份给天文馆,一份给医院。”
陈麟声还在笑。
麦秋宇本就是想逗他开心,却没想到效果如此显着,直到坐到车上,陈麟声还咧着嘴角。
平常不爱讲话,也不爱笑,到哪里都是孤零零的,时不时还受人欺负。
这样一个人,被他麦秋宇逗笑了。
他忽然很有成就感。
怕他晕车,麦秋宇降下了车窗。
风徐徐吹进来,吹得陈麟声渐渐冷静,他靠在窗边,面色平静。
这一秒,他几乎忘记了一切,尽情地欣赏着异国街角的景色。
麦秋宇看他一眼,就忍不住看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次,陈麟声没有躲,他喝醉了就不会躲。
这秘密由麦秋宇第一个发现。
自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认定,自己想和陈麟声结识。
像他这样的贼,只对两种人感兴趣,一种是厉害的贼,另一种便是愿意豁出自己抓贼的人。
前者心态平稳、手段纯熟,而后者,往往需要倔强和纯净。
显然,陈是后者。
究竟什么样的人,能在对方有刀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扑过去。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愿意这样舍己为人。
麦秋宇实在好奇。
他时常去找陈麟声,可陈麟声似乎并不对他好奇。
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维持。
他只好剑走偏锋。
多亏第一次见面喝了酒,才让他发现,喝醉了的陈麟声,情绪外露得更多,也更容易接近,像放松的带壳动物,能给他看一眼壳里的软弱。
他更喜欢陈麟声这个样子。
明明比自己小几岁,不应该有太多负担。
车开了一段,他忽然打趣:“有没有把口袋扎出一个洞。”
陈麟声转过头来,愣愣看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