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秋宇笑道。
“刚才倒水的那个年轻人,你和少爷都认识?”
谦伯将手杖扔在后面,慢悠悠地为自己系上安全带。
“嗯。”
“他的新欢?”
麦秋宇看他一眼,说道:“不算是吧。”
“你不用替他隐瞒,我只是问问,不会告诉老爷,”
谦伯说,“那年轻人是我招进来的,长得靓,又聪明,最重要的是,他心好,有主见,不会人云亦云。”
那您应该是看走眼了。
麦秋宇笑了笑,没接话。
““再说了,”
谦伯苦笑,“无论是谁,总比那只鸭强。”
那只鸭自然就是严木的小男友。
两个都是朋友,麦秋宇不好接着谦伯的话说,只好继续沉默。
“小木这次回家,未必是真心悔改。”
谦伯看向后视镜。
驾驶位的青年人戴着墨镜,鼻梁高耸,下颚线锋利,冷淡而漫不经心。
纵使严谦再偏爱自家少爷,也不得不承认,从皮相到能力,再到责任心,严木哪项都不如身边这个人。
要是他姓严就好了。
严谦有些惋惜。
还好,他是少爷的朋友,而非敌人。
严谦决心替严木抓住这个朋友。
他道:“他对你说那些话,我听的出来,都是真心的。”
“我知道。”
麦秋宇依旧淡然。
听到这话,严谦放松下来,他从夹层里翻出一副墨镜,像戴老花镜一样为自己戴上:“酷吗?”
穿棉麻绸缎的酷老头,麦秋宇看了一眼便笑了:“酷。”
“这车还没载过女仔,就先被我这个老头子坐了,秋宇,你今年恐怕要找不到女朋友了。”
谦伯向后一靠,舒舒服服地倚着。
“不找也罢。”
遇见红灯,麦秋宇稳稳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