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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李自成起(第3页)

刘良佐,字明辅,大同左卫人。

李自成说:“宁为鸡头,毋为牛后。”

刘良佐则回应:“昔日郭子仪本是行伍出身,后来成为天下大元帅,我二人有如此才华,还怕不能富贵吗?”

李自成接着说:“做大元帅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汉高祖刘知远和我太祖皇帝难道不是从一介平民成为天子,开创了自己的基业?杨主将哪里了解我们的能力?”

当时,王参将率前锋部队先行北上,杨总兵统率中军,途径兰州时犒赏三军,纪律严明,秋毫无犯。

第二天行军百里到达金县,县令胆小,紧闭县署大门不敢出来。

王参将进城欲见县令,有士兵在县衙门前喧哗,王参将鞭打了其中六人,其中一半是李自成的部下。

李自成对此极为愤怒,与刘良佐等人捆绑县令,欲带去见杨总兵。

恰好遇到王参将,李自成等人将其刺杀。

此时,刘良佐的妻子儿女在兰州十里庄,李自成孤身一人,听说高如岳手下有八百兵马,便率领部下前往。

高如岳的手下有罗汝才、刘国龙、贺一龙、马守应、刘希尧等数将,他们四处劫掠郡县,官军屡战屡败。

有一次在临洮府城外的普通人家中,他们抢掠了五名美女,分别是邢氏、赵氏、余氏、安氏、邬氏,其中邢氏容貌最为出众,被高如岳宠爱,其妻鲍氏非常嫉妒。

恰巧李自成到来,高如岳便将邢氏赠给他为妻。

每天,这些贼将轮流出去劫掠,贺锦从京师返回报告说后金军队已经撤退,朝廷将推选总督下山清剿贼寇,众贼将都面露惧色。

他们商议趁官军尚未到达,先劫掠平民充作士兵,再用精锐部队尾随其后。

于是,各贼将领各自率领部下前往渭源、河州、金县、甘州等多地进行劫掠。

他们每到一地,便放火烧村,称其为“放亮儿”

,并将本地乡民将掠夺来的衣物粮食送到营地,持刀逼问他们是否愿意加入贼军。

如果村民不愿意,贼兵便说:“我送你去吧”

,然后一刀将其杀死。

如果有村民表示愿意加入贼军,贼兵又会问他们是否有父母、妻子儿女,如果没有则不再追问,如果有则会问他们是否想念家人,如果回答不想,贼兵就不再过问;但如果村民表示想念家人,贼兵便会说:“我送你去吧”

,然后同样是一刀将其杀死。

对于初次被俘的村民,贼兵会将其捆绑五天才释放,如有逃脱后再次被捕者,贼兵会割其耳朵或在其脸上刺字,甚至将他们指认为真正的贼人,解送给官府请赏。

由于官军主将对此并不知情,往往会将这些人当作真正的贼人斩示众。

因此,那些原本不愿加入贼军的村民,在被贼兵掠夺后,也无可奈何地被迫加入了贼军。

就这样,贼军的人数逐渐增加到了数万之多。

按照《编年史》记载:崇祯二年(公元年),京师遭遇紧急情况,朝廷号召全国各地的军队紧急前往保卫京师。

当时,山西巡抚耿如杞率领军队前往支援,但在途经涿州时,军队哗变并大肆掠夺了良乡地区。

事后,耿如杞被逮捕并判处死刑,而那些叛逃的士兵则逃入秦、晋(即陕西、山西)两省的山谷间,转为盗贼。

在此之前的崇祯元年(公元年),米脂县有个名叫李自成的人,他性格狡猾,善于奔跑,骑射技术出色,但由于家境贫寒,只能在驿站担任文书工作。

当他听说王嘉允起兵造反后,便投奔了王嘉允。

后来,李自成等人推举高迎祥为领,高迎祥被称为“闯王”

还有一种说法是:李自成力大无比,擅长射箭,年轻时与衙门差役李固、铁匠刘敏政关系密切,他们在乡里横行霸道,后来一起加入贼匪队伍。

据说李自成的部下曾说过:“我们的大王原来是个打铁的,现任后军都督府的张将军家里原来是个补锅的。”

起初,李自成身边只有七十名追随者,后来逐渐聚集壮大,吸收了老回回、小表英等势力,兵力达到数万人。

各版本的史料记载中都提到了贼匪领高迎祥,我依据的史料这里却只提到了高如岳,不知道二者是否为同一人,有待进一步考证。

译者注:关于李自成的来历,一般都采用《明史》的说法,即李自成原本是银川驿站的站卒,善于骑射,凶狠无赖,因为犯法逃跑,后来加入了高迎祥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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