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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伊水擂台(第3页)

高台之下摆着一个擂台,擂台前方摆着十支令旗,旗上各写着,“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天干。

林栖与同村武者则站在三爷爷林文吉身后。

周围不时投来异样目光,在他破烂的衣领上打量。

();()  此时,各村内相互交头接耳,观察着对手,不时打听各村子里的武师情报,传递消息。

林文吉对此兴致缺缺,似乎他已经对结果不抱有啥希望了,坐在那里如老僧入定。

“这稻花村也是无人了,竟然只来了19人。”

听见有人对稻花村指指点点,他对此充耳不闻。

林栖打量了一会,他对各村子的人,大多都不认识。

所知道的情报,还是前些天从六伯那里得来的。

原本他以为这比武仅仅只是种地水期。

从六伯口中,他才知道,自己小看了这争水。

争水,争的是三個。

第一个,种地的水期,每从擂台上赢得一支令旗,就能在20天的最好夏种时节,独占两天水期。

第二层,则是伊水青竹乡部分河段的捕鱼权,每得一支令旗,就能获得一个月的捕鱼期。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伊水出于禁山,汇入春江,是青竹乡的主要河流,每年盛产鱼获。

捕鱼收益也不算小,对于无田的家庭,可以靠此赚钱补贴家用。

若是得不到捕鱼权,私下偷捕是要被打的。

第三层,则是伊水码头的地盘权,同样一支令旗一个月。

伊水码头不算大,比春江码头要小一些,但每年往来药材、兽皮、鱼获也不少。

特别是药材产量最大,是远近闻名的药材产地,码头街上的药商店铺也最多。

这些外地商贩,往往都会选择每月给点孝敬保平安。

占的不是码头,是赚小钱的门路。

这也是村里劳力常去赚钱的地方,不管是来扛包搬货,还是给人打杂跑腿,亦或是摆摊贩卖,都得占了地盘的村子说了算。

外人想来做事,也可以,得接受管理,也得给孝敬钱。

当然这码头的真正管理权,依旧是郑伯爷的,这些村子都不过是西郑氏的马仔。

稻花村的七成田地,也都是西郑氏的。

稻花村林氏只占三成,其中一成还是族田,剩下两成让上千族人来分,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大多人都只能沦为西郑氏的佃农。

或者进山采药,下水捕鱼,去码头干苦力。

等了许久,比武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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